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面实施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职责清单》,常州市国税局在市区成立统一的纳税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服务机构名称为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自10月1日起,市区各办税服务大厅统一由纳税服务机构管理,各办税大厅统一以“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名义对外办公。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地点保持不变,若有疑问请拨打涉税服务电话96888732。
二、原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更名为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三、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三、四、五税务分局,以及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转型为专业从事风险应对的税务机关。
特此公告。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