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人:
根据省局苏国税函(2012)232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可在网上自行查询和打印一年以内已入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工本费和基金数据信息(12个月,按月滚动,保留最新数据)。
具体步骤为:双击“常州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平台”,输入企业税号及登录密码,登录后点击“国税专区”,点击并进入“国税网上申报”,在“我要帮助”栏下点击“我要打印”,点击“电子缴款凭证”,选择或输入“起始时间及截至时间”,点击”查询”,点击”查看明细”,点击“打印”。该缴款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纳税人可将其作为记账核算凭证,如需开具正式完税证明,可凭税务登记证或身份证明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
各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常州市国税局收入核算处反映。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2-10-19